#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发布。” 近日,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其中提到: 第十三条 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预审服务半年及以上: (一)一年内专利申请预审受理量10件以上,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预审不合格比例=预审不通过量/受理量*100%,下同) (二)一年内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三)经过预审后授权的专利,一年内专利权转让超过5件且未向南昌保护中心报备或者报备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四)干扰或不配合专利...
点击查看详情 本文章发布于2025-01-17,至今的阅读数是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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