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权利基础的认定 ——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 【裁判要旨】 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中,涉案软件开发者是否未尽开源义务和是否基于其独创性贡献享有涉案软件著作权并不必然相关。被诉侵权人仅以涉案软件开发者并未依据开源协议开源为由,抗辩其不侵害涉案软件著作权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关键词】 民事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开源软件 GPL开源协议 【基本案情】 网某科技公司诉称:网某科技公司研发完成了一款名称为“OfficeTen”的网关产品系统软件,并于2013年取得国家版权局“OfficeTenl800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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